广西持续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保障体系 保障房“小而全”让居民安居更宜居
2022-03-25 14:31:21 来源: 广西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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贴上大红的福字,挂上喜庆的中国结……北海市民江女士在公租房小区的新居里,迎来了新一年的春天。

江家是“双困”家庭,靠领取“低保”过日子。前些年,一家4口与人合租城中村一套房子。如今,搬进50方米的两房一厅,享受租金核减政策后,每月只需缴纳租金28元。“压力小,环境好,住得也踏实。”

让人民生活幸福是“国之大者”。住有所居、安居乐业,蕴涵着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渴望。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,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、多渠道保障、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,扩大保障租赁住房供给。明确要求,2022年筹集保障租赁住房6.13万套(间),切实解决新市民、青年人,特别是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。

扩大覆盖面满足不同群体住房需求

1年多前,刚走出大学校门的桂林女孩张月莲选择在南宁工作。“对于在异乡打拼的青年人来说,最迫切的渴望就是能有个经济适用又舒心的居所。”去年上半年,她提交了公租房申请,半年后拿到了位于仙葫苑安居小区一套30方米一居室的钥匙。“有了属于自己的小天地,内心觉得很温暖。”

随着城市城镇化进程加速、流动人口规模扩大,我区住房矛盾从总量短缺转为结构供给不足。如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、增加保障住房供给,让更多的群体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?

“‘十四五’期间,我区将加快完善以公租房、保障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,重点做好城镇住房和收入‘双困’家庭兜底保障,促进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,提升城市承载力、吸引力、竞争力,彰显城市的温度和人文关怀。”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人表示。

面向住房困难群众,公租房正构筑起强有力的“兜底”保障。截至去年底,我区正在实施公租房保障的住房困难群体有48万户。今年,我区将坚持保基本、兜底线原则,实行实物保障和货补贴并举,对符合条件的城镇“双困”家庭和分散救助供养特困人员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,其他保障对象在合理轮候期内给予保障(一般不超过3年),帮助更多困难群众实现“安居梦”。

针对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群体,保障租赁住房将不设置收入线门槛。据了解,今年广西筹集保障租赁住房6.13万套(间)的任务将在南宁、柳州、桂林、梧州、玉林、百色等10个设区市落地建设。相比去年开工保障租赁住房1.39万套(间),今年我区任务量大增。目前,保障租赁住房任务已全面铺开。“十四五”期间,南宁市新增保障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将力争达到30%以上。

保障房“小而全”让居民安居更宜居

走进南宁仙葫苑公租房小区,孩童在游乐区快乐地嬉戏,老人在休闲石桌旁对弈,充满着其乐融融的生活气息。站在租户卢任赞家的阳台上,可以看见南方冬日独有的绿意。“以前一家4口人租住一个大开间,狭窄逼仄且不方便,现在40多方米的房子有厨卫还有阳台。”最让卢任赞满意的是,小区周边有学校、医院和便利的公交设施,可以满足一家人的多种生活需求。

“小户型、低租金、功能全”是我区立足区情发展保障租赁住房和公租房的方向。在扩大建设规模的同时,我区开展了“阳光社区·美丽家园”保障住房小区示范创建活动,对完善保障住房小区公共服务、配套设施等提出具体要求,在满足住户基本居住需求基础上,努力使小区更宜居。

记者日在南宁、北海等地采访发现,我区建设的保障租赁住房和公租房具有房屋面积小功能全、设施配套齐全、小区数量多分布广、交通便利等特点。各地建设的安居小区“麻雀虽小、但五脏俱全”,客厅、卧室、厨房、卫生间、阳台一应俱全。

很多小区均配备有体育锻炼器材、电动车充电桩、小超市等,不少小区还有文化活动室、养老托幼机构。15分钟生活圈内,涵盖有小学、农贸市场、银行、医疗机构等。

此外,各地将安居小区融入城市建设合理布局,让住户获得生活、工作和出行上的便利。在河池,“碧水龙湾”是当地投入最多、建设规模最大的公租房小区,位于城东新区龙江河畔,是名符其实的江景房,项目配套建设了市政道路、公交车站,解决了1482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难题。

硬件要完善,软件也要给力。去年起,广西大力推行公租房小区数字化管理,运用物联网、大数据技术,推进公租房“人、证、房”三位一体的智慧云监管台建设工作,不但住户的出行更方便,还实现了对小区安防、违约取证、到期退出、违规清退等的智能化管理。

政策保驾护航多渠道增加房源供给

去年底,南宁市“江南企业公园”保障租赁住房公寓交付使用。这里曾经是两栋空置的标准厂房,如今变身为许多园区企业职工的家:从去年9月底开始接受预约登记,短短3个月时间700多套房源就被抢租一空。

据小区管理人员介绍,公寓精装交付,配备了家具,租客可以直接拎包入住;租金每方米每月约为20元,水电燃气费用均为民用价格,合计费用比周边小区甚至城中村的房屋租金更低,备受企业职工欢迎。

借助市场的力量可以盘活市场存量,提高保障租赁住房的供给规模,培育发展成熟的住房租赁市场。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有关负责人表示,我区已出台政策,保障租赁住房项目可享受到财政、税费、金融、水电气价格等一系列政策优惠;各地可多渠道筹集保障租赁住房,允许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、旅馆、厂房、仓储、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租赁住房。对符合条件的保障租赁住房项目,自治区还将通过安排补助资金、发行专项债券、降低市场化融资利率、增加融资年限等多渠道给予资金支持。

在公租房建设上,我区也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,从扩大支持城市范围、强化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资金保障、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等三个方面实现创新突破,支持、鼓励除南宁、桂林、北海3个有公租房任务的大中城市外有需求的设区市增加公租房供应,推动实现供需匹配。(本报记者骆万丽通讯员王凌云实生农镇源)